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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维修业开业审批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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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向申请 |
提交的材料:1、申请者的主管部门或乡、镇、街(办)以上人民政府的开业证明和法人代表或个体业主的身份证明;2、申请者开业申请书;3、开业可行性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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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向审批 |
申请者所在地运政机构将申请者递交的材料整理、审核,各级运政机构进行审批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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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提交的资料:1、企业章程:2、设备明细表;3、职工名册:4、自有(租用)场地证明(合同书);5、业主(法人代表)身份证复印件;6、开业申请书(打印);二、领填《开业技术审查表》;三、按《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》申办经营类别等级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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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业审批 |
申请者所在地运政机构按照申请业户所具备的经营条件,逐项进行审查核实,按审批权限各级运政机构予以审批,合格者核以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不具备条件者书面答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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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证照 |
1、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;2、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;3、向当地保险部门投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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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 式 营 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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