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旅客运输业开业审批程序
 
意向申请 提交的材料:1、申请者的主管部门或乡、镇、街(办)以上人民政府的开业证明和法人代表或个体业主的身份证明;2、申请者开业申请书;3、开业可行性报告。
意向审批 申请者所在地运政机构将申请者递交的材料整理、审核,各级运政机构进行审批并书面答复申请人
一、提交的资料;1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;2、购车发票、车辆行驶证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、司机驾驶证;3、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;4、自有(租用)场地、设施的证明(合同书);5、企业章程;6、人员聘用合同书;7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;二、领填《申请开业审批程序登记表》三、按《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等级审程序》的规定申办经营资质等级手续。
开业审批 申请者所在地运政机构按照申请业户所具备的经营条件,逐项进行审查核实,按审批权限各级运政机构予以审批,合格者核以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不具备条件者书面答复。
相关证照 1、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;2、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;3、向当地保险部门投保
正 式 营 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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